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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 09.29
    纺织学院奖学金评选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争创先进争创优秀,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并且配合学院“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我二级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奖优促差,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技各方面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一、奖学金设置1.校级奖学金2.纺织学院一等奖学金3.纺织学院二等奖学金4.单项奖学金二、发放时间和批次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期末根据期末成绩、综合测评进行评比和发放各项奖学金一次。三、申请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努力要求进步,有是非观念。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为人正派、诚信,有责任心,有礼貌,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3.勤奋学习,乐于钻研学术,学习成绩优良,考核无不及格成绩。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5.身心健康。6.注册在籍的在校生。四、评定方法1.学校奖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1)操行评定
  • 2018 09.29
    服装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8版)
    为准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勤奋进取,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常纺院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服装学院奖学金评定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须由学生自行申请。一、奖项设置(一)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操行等级为优,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名,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10%以上。评选比例: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标准:800元/学期(二)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操行等级为优,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名,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20%以上。评选比例:班级学生总人数的20%奖励标准:200元/学期(三)最佳进步奖评选条件:平时学习态度认真,且成绩相比于上学期进步很大,成绩排名至少进步10名以上。评选比列: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0%奖励标准:100元/学期二、评定程序1.班主任和班级成立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及包含品德、学业、文体的综合测评分,提出奖学金的人选,凡符合学院奖学金条件的,班主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择优申报。2.班主任初审后,应将获奖学生名单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申报,并将申报材料
  • 2018 09.29
    经贸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常州纺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参评对象:凡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并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参加评定。二、评奖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热爱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3.弘扬校风,积极参加各项素质拓展活动4.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5.遵章守纪,遵从社会公德,文明礼貌三、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1.评选条件:(1)符合评奖基本条件(2)操行评定为优(3)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10%以上;(4)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名。2.评选比例:学生总数的3%3.奖励金额:800元/学期4.评选办法:(1)班主任对照条件,征求各方面意见,提出推荐名单。(2)学工办确定名单,报学院审核,公示三天,上报学工处。(3)由学工处审定造册,学院召开先进表彰大会,统一颁发奖励证书。5.重奖规定: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期评定、按学期发放,若在同一学年内又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则荣誉可以兼得,奖励按最高额发放。四、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1.评
  • 2018 09.29
    机电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勤奋进取,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常州纺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特制定本细则。一、奖学金评定的对象与标准1.凡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并已在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奖学金设为校级奖学金、机电学院奖学金,按班级评定。类别等级标准(元/学期)名额比例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8003%机电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3%二等奖学金1505%社会实践奖100/名2名二、评定条件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3.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热爱劳动、勤俭节约。一等奖学金:操行评定为优秀即品德行为表现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15%以上,学业表现分排名在班级前5名,学习无不及格,且无违规违纪现象,达到本学期规定所修学分,择优奖励。二等奖学金:操行评定为优秀即品德行为表现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综合素
  • 2018 09.29
    人文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方案
    第一条奖学金评定的对象与标准1.凡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并已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人文学院在校学生除毕业班的学生均可参加评定。2.奖学金设为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和院单项奖学金:类别等级标准(元/人/学期)比例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8003%院级奖学金院奖学金3005%院单项奖学金社会实践单项奖10015%文体活动单项奖100学习进步单项奖100第二条校级奖学金操行评定为优秀,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10%以上,且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名。详见《常州纺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三条院级奖学金操行评定为优秀,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15%以上,且成绩排名在班级前8名,学习无不及格,无违规违纪行为,修完本学期所规定的学分,择优奖励。第四条院单项奖学金操行评定为优秀,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50%以上,无违规违纪行为,修完本学期所规定的学分,可参加单项奖评选。1.社会实践单项奖:用于奖励积极组织或参加校、院级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暑期社会实践、大型学生活动等,工作积极,勇于创新,并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2.文体活动单项奖:用于奖励积极参加院系或其他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在文艺、
  • 2018 09.29
    创意学院院级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为社会造就更多的技术技能人才,根据上级有关奖励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参评对象创意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籍学生。二、奖项类别奖学金分为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毕业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特别奖学金等五类。1.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较高,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2.单项奖学金:用于表彰和奖励有特殊才华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而设。单项奖学金分为职业技能竞赛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3.毕业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良好道德品质,顶岗实习表现优秀且毕业设计作品优秀的应届优秀毕业生。4.学院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职业技能竞赛、社会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为社会作出较大贡献的学生。5.特别奖学金:由校友或其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三、奖项标准及设置(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较高,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比例为班级人数10%,成绩排名在班级前
  • 2018 09.29
    常州纺院文明班级评比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我校的班集体建设,提高学生思想工作和管理工作水平,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本办法。为发挥班级育人的功效,着力加强我校班集体的建设,促使班级有规划、有举措、有成效的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强化班级与同学、学院之间的交流,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全体大学生更好的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凡在校所有班级均可参加评选。二、基本要求1.积极做好班级党团建工作,能定期开展团日活动,同学思想进步,自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2.有学风建设规划,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学习勤奋刻苦,学习风气浓厚,学习纪律好,班级学生成绩良好,英语AB级、四六级、计算机和专业考证考级通过率高;3.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及考核方案,并能认真执行,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对班级严格要求,定期召开班会,学生讲文明懂礼貌,自觉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大学生文明公约,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4.宿舍文化建设有举措,宿舍环境良好,学生认真遵守学校公寓管理规定,所在班级宿舍在校、院文明检查中成绩突出,所在寝室卫生均达标,文明宿舍数量达到班级宿舍
  • 2018 09.29
    常州纺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试行)
    常州纺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试行).pdf
  • 2018 09.29
    常州纺院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育人环境,加强学风建设,形成争先创优的校园氛围,鼓励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并已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参加评定。第三条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第四条学校设立的学生个人荣誉称号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第五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为: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得到同学好评;4.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在集体中起模范带头作用;5.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本学期的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总人数的前15%以内,各门课程平均分在75分以上,且体育课单科成绩达到75分以上,操行评定为优秀,无不及格课程。第六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除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1、2、3、4条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学习努力,学习成绩良好以上,本学期的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总人数的前50%以内,无不及格课程
  • 2018 09.29
    常州纺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常州纺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pdf
  • 2018 09.29
    常州纺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常州纺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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