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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出租第二食堂一楼东北角及后场仓库开设超市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03浏览次数:9022文章来源:国资处

为了满足广大师生对校园食品、用品的消费需求,根据《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常纺院资字[2017]6号)的有关规定,经院长办公会同意,现拟将我校第二食堂一楼东北角70平方米及后场仓库30平方米出租作为我校校园超市,现予以公示。

如有疑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如有异议,请向纪委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9日

联系电话:国有资产管理处:86336066

纪委办公室:86336073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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