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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财务管理制度
  • 2020 09.27
    常纺院财字〔2019〕4号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经济行为,明确经济责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会计法》(主席令第81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令第98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等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二条 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一支笔”签字负责人(下同),对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自己的分管范围和审批权限内审批签字。若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时间较长,应由本人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一支笔”审批,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送财务处备案。第三条业务真实,报销及时。各报销人员对自己所签票据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虚列支出;经济业务完成后,应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业务,原则上要求当年的票据当年报销入账,当年第四季度取得的报销票据,可延长至次年3月31日,超过这一期限的不予报销。考虑到教科研业务的特殊性,课题(项目)受经费到账滞后等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销的,需由课题(项目)负责人写出情
  • 2020 09.27
    常纺院财字〔2019〕3号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收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费收缴管理,依法规范学费收缴行为,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6年修订版)、《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6〕31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及《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收取学生学费,及时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学费是高等学校学生应尽的义务。第三条 学费收入是学校经费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学费收缴工作的责任感,积极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费收缴工作。第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奖、助、贷、补、减、免等各类助学体系管理制度,执行学生先缴费后注册制度。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所言“学费”指学校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明确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所应缴纳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学费均按学年度收取,并使用财政部监制的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学
  • 2020 09.27
    常纺院财字〔2019〕2号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2号)和《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等有关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学校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二条 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资金管理、运作和结算,为学校的发展提供资金服务,促进资金成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三条 院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有法律责任,分管财务的院长对学校的资金管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财务处长在分管财务的院长领导下,组织完成全校财务工作,对全校的资金管理和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第二章 现金管理第四条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2号)的规定,各单位要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符合现金结算的业务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或公务卡结算,减少使用现金。第五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转账结算。第六条 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遵守现金管理制度,
  • 2020 09.27
    常纺院财字〔2019〕1号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决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工作,保证部门决算信息质量,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发挥部门决算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21号)、《政府会计制度》(财会〔2017〕25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2012)第68号)等法律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在院长领导下,各单位分工负责。第三条 财务处是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综合负责部门,负责整体数据的整理、填报和上报工作。第四条 学校年终财务决算以年度预算为前提,以完善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为依据,以日常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变动状况为主要内容,通过年终清理、年终分配和年终结转账等活动,最终形成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学校决算日财务状况和当年财务成果。第五条 年终清理与年终分配工作于当年12月18日前完成;财务内部账务清理工作于12月28日前完成;决算日为12月31日;年度财务决算编制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月15日。第二章 年终清理第六条 财务处要在年终决算前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进行全面清理、核对
  • 2019 12.24
    常纺院财字〔2018〕4号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和内部经济运行秩序,实现学校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预算管理在学校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保证预算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及其实施细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江苏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苏财预〔2006〕36号)、《江苏省省属高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苏教财〔2008〕69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预算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并按规定程序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批准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构成。第三条 学校及其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的各项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第四条 学校预算按财政年度编制,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五条 学校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年度预算;积极组织收入;统筹安排支出;组织预算实施;监督预算的执行;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第二章 预算管理体制第六条 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集中
  • 2018 09.29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票据管理办法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票据管理办法.pdf
  • 2018 09.29
    财税【2018】98号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98号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pdf
  • 2018 09.29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pdf
  • 2018 09.29
    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pdf
  • 2018 09.29
    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pdf
  • 2018 09.29
    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pdf
  • 2018 09.29
    常纺院内字〔2017〕7号关于印发《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纺院内字〔2017〕7号关于印发《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 2018 09.29
    常纺院财字〔2017〕4号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常纺院财字〔2017〕4号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pdf
  • 2018 09.29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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